几人回神,就见姜灵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出去。她穿着淡青色中式长裙,乌黑长发飘散,容貌精绝漂亮,像是不染尘埃的仙女。可此时,这位仙女,一手拿着把冲锋枪,一手拽着胖男人脖子里的金链子,半弯腰的时候,脖子里一枚黑金色钱币晃荡。架势像个土匪。程勋嘴角轻扯,“她以前到底是怎么长的?”野生野长的。虽然长年在山上,不怎么了解山下事情和人情世故,也不懂人和人之间的弯弯绕绕,但姜灵可是山上的小霸王。
程勋挑眉,“那你偷偷摸摸的干什么?”
“我……我害怕……”胖男人哆嗦着。
天水区这块的别墅,每一栋都是独立存在,风景优美又沿海,每一栋都市值百亿以上。
而且,只卖不租。
能住在这里,都是绝对的有钱人。
这边房子结实,极热后别墅区大管家还给每栋别墅里,配备了制冷和发电机,还贴心的送了些食材和水。
外边热的出去就能烤熟,他有物资,就想着等高温结束了,再出来找吃的。
但他饭量大,食物和水都吃完了外边还热的要死,别墅区管家后续再没来过,电话也打不通,他饿的不行,又不敢出去。
早几天,他就发现这边一栋别墅里的亮光,还有笼罩在别墅上方的大树,想过来,又怕自己死在那五百多米的路上。
直到今天降温,这会虽然也还有40度,但相比六七十度,已经是天堂了。
他饿的受不了,看这边别墅依旧亮着,终于决定过来看看。
但他本来,是打算躲在门外观察一会,看别墅里有多少人的,如果人少的话,他说不定可以借口混进去……
但没想到刚蹲了一会,就被打了一枪!
这座别墅里不但人多,还每个人都有枪!!
而且他躲的那么严实,还能被发现。
胖男人是个商人,但其实原本是靠家里拆迁暴富的,他后来拿拆迁获得的一个多亿巨款投资去做了点生意,没想到运气好的,直接就大赚特赚了!
没几年就变成了百亿富豪,百亿啊!!
一咬牙,就斥资百亿,在这邺城最能代表有钱人身份的天水别墅买了栋别墅。
但谁知道刚住上两个月,天地就变了。
这种时候,再有钱有房买不到粮食也都是废品。
胖男人此时吓的不行,裤子都湿了,生怕这些人杀了自己,不顾腿上枪伤跪地不断磕头,“我真的只是想过来问问借点粮食,诸位饶了我吧!”
“我可以买!我可以掏钱!掏多少都可以!只要诸位给我一点吃的!!”
再不吃他真的要饿死了。
周柯嗤笑,“我看你这么胖,再饿几天也死不了吧?”
胖男人只不断的磕头。
胖男人认识季时鄞,季时鄞和姜灵在门口那边,并没有过来,看着这一幕没什么表情。
商子见视线落在胖男人脖子里那条缠绕了两圈,还松垮坠在胸前的粗金链子上,眼睛闪烁,“或许我们可以给他一点……”
程勋凑过来,“你那眼神一变就是奸商附体,你想干什么?”
姜灵察觉到什么,顺着商子见视线望过去,看着那条大金链子,眼睛一亮,“黄金。”
“黄金怎么了?”程勋下意识的问。
“对,黄金。”商子见没想到是姜灵先明白过来,赞同的点头,眼底闪烁。
“不管是否末世,从古至今,金银玉石都是硬通货,最值钱的东西。如果这个末世一直延续下去,再多的钱也只是一堆废纸,但金银玉器却可以当做钱来使用!”
尤其是黄金,比钱的兑换率还要高。
季时鄞眯了下眼,“黄金,是永远的硬通货。”
太平盛世里,他们一个个都是豪门,不缺钱,钱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串数字。
金银玉器什么的,没那个收藏把玩的兴趣,私下倒卖倒是偶尔会。
所以一时没想到。
“对啊!黄金!”程勋后知后觉反应过来,一拍自己的脑子,兴奋道,“那我们……”
“我要这个。”
他话没说出口,就听姜灵声音在前边响起。
几人回神,就见姜灵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出去。
她穿着淡青色中式长裙,乌黑长发飘散,容貌精绝漂亮,像是不染尘埃的仙女。
可此时,这位仙女,一手拿着把冲锋枪,一手拽着胖男人脖子里的金链子,半弯腰的时候,脖子里一枚黑金色钱币晃荡。
架势像个土匪。
程勋嘴角轻扯,“她以前到底是怎么长的?”
野生野长的。
虽然长年在山上,不怎么了解山下事情和人情世故,也不懂人和人之间的弯弯绕绕,但姜灵可是山上的小霸王。
至于下山之后,有想打她主意的坏人杀掉就是。
杀不掉的,那就跑,等变厉害了再回来杀!
这是师父教她的生存法则。
但师父还叮嘱了,末世没来前的山下城市里,是法制社会,绝对不能杀人,不可以抢,否则是会被警察抓走的。
至于末世后,世间大乱,就没人管了。
此时姜灵都冲出去了,季时鄞也不再隐蔽,走了出去。
“季……季二少……”胖男人看见他,整个人都在发抖,“季季二少……我……我真不知道你在这里!是我有眼不识泰山!我……”
“我要这个。”姜灵拽着他脖子里金链子,重复了一遍。
几个月前,姜家那位五岁出家的千金回来了,季家二爷为她买商场,带她周游世界,在邺城传的沸沸扬扬。
能出现在季时鄞带在身边的女性,还长这么漂亮……
那就只有她了!
“给!我给!”胖男人也不顾这条链子几百万买的了,只要能保住命就好,飞快摘下来,双手捧着递给姜灵,“给你!”
姜灵抓到手里,全部坠下的长度都一米多了。
“这个也给你们!”胖男人以为他们只是要钱,把腕上的表也摘下来递过去,“我真的只是想来找点吃的,这金链子三百万,表值八百万……”
周柯向季时鄞请示。
看姜灵在一边玩金链子,玩的挺开心的,季时鄞冷声道,“给他一点吧。”
崔由回别墅里,拿了一只鸡和一瓶水给他。
八百万的表,三百万的金链子,放在平时,养鸡场他都能包一百个,水都能拉满一片海!!!
现在,只换了一只熟鸡和一瓶水……
但对方是季时鄞!!
对方十个人!!
有枪!!
胖男人心里苦,可他也不敢表现出半点,还得感激道谢,“谢谢季二爷!谢谢姜小姐!谢谢谢谢!”
季时鄞道,“滚吧。”
不是他心软。
末世存活,必会杀人。
但现在,他们还没有走上那条路,这人也没做什么,而且明天就离开了,留他一条命,算他对邺城最后的告别。
胖男人得到释放一般,抱着鸡和水,拖着一条流血的腿连滚带爬的离开,生怕跑的慢点,就被后边那群人枪杀了。
姜灵拿着那块表看了看,她并不喜欢这种东西,也没兴趣,塞到季时鄞手里。
程勋拿过来看,“啧啧啧,还是纯翡翠的劳力士,这玩意竟然比我都有钱。”
他都买不起天水别墅,戴不起八百万的表。
“回神灵山的路上,或许可以看看,弄点黄金。”商子见摸着下巴思索着。
他是个商人,还是奸商,在哪都能发现赚钱契机。
程勋啧道,“那首先我们得先活着才行。”
路上有什么,谁也不知道。
金链子在手里甩了一圈,太重了甩不起来,也不能当鞭子使,姜灵瘪嘴,“不好玩。”
季时鄞好笑,“它这个样式打造的不好看,你要想当鞭子,改天我帮你溶一个。”
姜灵摇头,“我还是觉得我的刀好用。”
不用刀,她会更厉害。
而且,她有鞭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