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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临阳中学时,果然如谢斯哲所说,校园里已经布满了关于校庆的装饰。
七年过去,重新走在入校的这条林荫小道上,林陌的感慨万千。
但这感慨,竟然大部分却都和谢斯哲有关。
走在这条路上,她会想起早晨上学时,谢斯哲会骑着自行车飞驰而过,然后大笑着摸她的头,叫她的名字:“林陌,快跑起来啊,要迟到咯!”
看到教学楼时,她回想起午休,她抱着洗干净的饭盒回到教室,谢斯哲会将一瓶汽水或果汁放在她的桌前,然后用不会打扰到趴在桌子上午休的同学的音量,小声地说:“林陌,哥请你。”
不过,这一切都不如她看到操场时的心绪多。
但她想到的更多是自己。
是那个因为一瓶水,因为带着烧烤味而被嫌弃的,敏感自卑的自己。
“你在想什么?”谢斯哲冷不丁出声,林陌下意识抬头看向他。
还未来得及说出口,一颗篮球“轱辘”滚到他们脚下。
几个穿着球衣的学生看过来,对他们挥了挥手臂,大喊道:“哥,姐,麻烦帮我们把球抛过来!”
林陌看过去,操场没变,篮球场也没变。
她有些恍惚地想起了谢斯哲。
“你想看我打篮球吗?”谢斯哲弯腰捡起球,笑着对林陌说。
林陌没有说话,谢斯哲或许也并不需要她的回答,他也抬起手臂,将外套脱了下来,塞进了她的怀中,抱着球走进篮球场。
他们或许在交涉什么,几分钟后,谢斯哲成功地融入了。
林陌便不得不抱着他的外套,在观众席坐下。
七年过去,在刺目的眼光下,她觉得不可思议,因为她仍能一眼便能捕捉到人群中的谢斯哲。
她看到谢斯哲游刃有余地举起手,篮球便稳稳地落入他手中。
篮球场围绕的人很多,林陌就默默地在人群中注视着他,看着他的脸颊渐渐有了晶莹的汗水。
这场景重叠地厉害,她有些恍惚,仿佛真的穿越回了七年前,仿佛很快就很看到谢斯哲进球,然后抬起手,桀骜又张扬地向她竖起食指。
然后她就真的看到了这一幕。
但不是七年前的那个少年,而是一个穿着昂贵白衬衫,面容成熟的男人。
他身姿矫健,投篮时轻松一跃,篮球便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,顺着轨迹朝球框而去。
然后球进了,他和陌生的同伴庆祝了这次胜利。
再然后,他第一时间扭过头,从人群中捕捉到了林陌。
他抬起手,桀骜又张扬地向她竖起食指。
这一切,无比熟悉。
林陌甚至想要落泪。
球赛还在继续,她扬起微笑,转身却离开了篮球场。
目的地是校园小卖店,林陌的脚步不断加快,越来越快,她最后甚至奔跑起来。
她在小卖店买了水,目标很明确,只拿一种——北冰洋。
回到篮球场时,这一场友谊赛已经进入尾声。
谢斯哲的队伍赢得毫无悬念,他看到林陌去而复返,于是抬手,这场篮球比赛便点到为止。
“你去哪了?”谢斯哲快步来到观众席。
林陌看着他,从购物袋里拿出一块毛巾,看着他擦干了汗,才从口袋里拿出那瓶北冰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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