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风不及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小说,故事情节紧凑、引人入胜。读者们被主角沈延之的魅力和成长所打动。已经连载至触不可及,总字数已超过19117字,成为众多读者心目中的佳作,尤其适合追求婚恋、小说的书友。
触不可及
他话音刚落,我的手机冷不防被人抽走。
沈延之的律师站在了我身后,拍下了全程。
律师又拍下了我手机上的照片,云淡风轻开口:
「唐小姐,偷拍是违法行为,可被拘留。
「至于敲诈勒索,可判三年以下。
「情节严重的,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」
他挥了挥自己手上的手机:「人证物证,证据确凿。」
「唐小姐,是我报警,还是您跟我去警局?」
我一瞬没回过神来。
沈延之好笑地看着我:「怎么,不认?」
他的架势,不是开玩笑,是真要追究。
我要真去了警局,就算不至于被判三五年,少说也得被拘留几天。
但我爸现在情况不稳定,我离开一天都不行。
我气势一瞬弱了下去:「我……我只是说说而已。」
沈延之脸上的笑意散了,目光灼灼落在我身上。
「唐佳,成年人总要为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,付出代价。」
我知道,他说的是多年前,我说过的话。
我说过我要跟他在一起,我说过我爱他。
后来我又说,谢谢他,对不起。
沈延之带着丽丽上车离开,他的律师拦下了我。
律师报了警,不多时,我被带进了警局。
沈延之控告我两项罪名。
一项是违法偷拍,一项是敲诈勒索。
敲诈勒索罪,还要等待核实审判。
至于违法偷拍,警局对我先处以五天的拘留。
当天傍晚,我待在拘留室里,终于沉不住气了。
我爸一个人在家里,也联系不上我。
他要是发病出了事,没有人会管他的。
我只能拖着哭腔求警察:「您帮我联系一下沈延之好吗?
「我可以解释的,我爸一个人在家,他身体不好,我怕出事。」
警察被我磨了半天嘴皮子。
终于出去,给沈延之打了个电话。
足足两个小时后,沈延之才慢腾腾地过来。
他带进来满身的香水味。
衬衣领口上一小块红痕,不知道是口红印,还是别的。
我匆匆瞥了一眼,就难堪地别开了视线。
我攥紧手艰难出声:「是我做得不对,我给你道歉。」
沈延之在我对面坐下来,视线落到我手腕处。
那里带着手链,遮挡着一处伤痕。
那伤痕,是当初我重度抑郁症时,神志不清留下的。
我下意识将手垂下去,有些着急道:
「只要你让我回去,你想要怎样,你可以说。」
沈延之漠然看向我:「回哪去?」
我没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,但还是解释:
「我跟我爸,现在租的房子住。
「我爸一个人在家,他这几年身体不太好。」
沈延之语带嘲弄:「跟陆淮,连婚房都还没买一个?」
我沉默。
沈延之目光死死盯着我:
「唐佳,你要是喜欢在这待着,就尽管乱说。」
我不是没想过,跟他解释清楚。
但想想都现在了,他就要结婚,有了未婚妻。
那些事情再翻出来说,又有什么意思呢?
但我也有些累了,反反复复骗他的话,我也不想再说。
良久的沉默后,到底是沈延之起身再开了口:
「走吧。我胃不舒服,你给我做顿饭,这事就算了。」
我不可能不答应,立马起身跟上他。
沈延之跟警察解释说是误会,并表示自己不再追究后,带走了我。
我的手机在警察那,沈延之拿到了他手里。
一直到了他家,他也没将手机还给我。
我想着反正他不知道密码,也看不到什么,就索性随他。
沈延之在客厅沙发上坐下来,随手将我手机丢在茶几上。
他往沙发上一躺,跟个大爷似的指使我:
「去做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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